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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注意事项莫忽视

发布于 2022-08-25 13:29 阅读(

盐城市位于中国东部沿海地区,是江苏省辖地级市。盐城已成为一个地级市,拥有两个一级开放港口,即机场和海港,是沿海开发和长三角一体化两个国家战略的交汇点。那么在盐城市应该注意什么呢?下面找天狮广告小编带你去了解盐城市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直接或间接引入的下列产品或服务:

(1) 于建建筑物外或道路和交通设施上以霓虹灯、电子翻板装置、灯箱、实物模型、布、招牌和贴纸形式张贴的广告;

(2) 在车辆、船只和其他交通工具外放置、绘制和张贴的广告;

(3) 使用飞艇、气球和其他升空工具悬挂和绘制的广告;

(3) 涉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认证程序或意向协议;

第十二条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符合安装技术规定,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按照批准的内容、形式、规格、地点和期限设置,不得擅自变更。

户外广告必须标明批准号、创建者和使用期限。

第十三条户外广告使用的文字、拼音汉语和计量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文字应当规范、准确。其位置、内容和规格应与街道景观相协调,并保持完整、整洁和美观。不应影响建筑物本身的功能以及相邻建筑物的通风、照明和安全。不应干扰交通或影响消防通道,不应损害城市外观。

同一高层建筑顶部的户外广告必须与上下高度一致,前后立面平整,相互连接,并努力使用和同步整体照明。

第十四条在街道两侧设置商铺标志,应当遵循“一店一标(标志)”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统一规格采用霓虹灯、泛光灯、灯箱等形式,并采用上下线、前后、左右、协调的形式设置,努力采用霓虹灯生产和同步照明。

第十五条户外广告的批准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不超过10天。户外广告使用期限届满,主办单位应当自行拆除,需要延期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原审批部门重新申请。

第十六条禁止在下列场所和设施设置、张贴户外广告:

(5) 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的建设控制区;

(6) 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禁止的户外广告的区域和范围。

以上是盐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方法介绍的一部分。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不妨关注天狮广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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