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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汽车车身广告设置综合分析管理规定

发布于 2022-08-15 19:10 阅读(

中国政府如何监管金融机构的设置?编辑将对北京车身广告管理规定的设置和发布进行全面分析。

第一条为了规范车身广告的设置和发布,加强户外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管理规定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范围内设置、发布人体广告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车身广告,是指在本市机动车车身上喷涂、绘制、张贴的商业性、自制或自制广告。

第4条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是车身广告的审批机关。负责确定车身广告的方式和位置。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车身广告的登记管理机关,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和市公安交警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车身广告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5条商业团体广告得刊登于下列汽车上:

(4) 市公安交警部门批准的其他车辆和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

第六条允许在下列机动车上设置自行设计的广告,刊登本单位的产品、商标等内容:

第七条人体广告的制作、发布单位应当在广告制作、发布前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收到《户外广告登记证》后,应向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申请,填写市批准书,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决定文件;

上述证明文件填写完毕后,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应接受申请,并在接受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颁发城市户外广告批准书。

第八条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仅在车身两侧标注的,无需申请广告设置批准。但文字和编号只能在车体两侧设置,高度不得超过车辆高度的10%。

第九条车身广告的制作和发布,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设置、发布人体广告;

(2) 广告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明批准设立市政户外广告的批号、广告设置发布单位名称和广告登记有效期;

(3) 按批准的数量、形式、规格、时间、图片、颜色、文字发放,不得擅自更改;

(4) 出租车不得在车身上设置广告。车辆只能在车身两侧和后部(后窗玻璃除外)设置广告。除车窗玻璃外,其他车辆仅允许在车身两侧设置广告。但是,车身两侧超过三分之二的区域(不包括玻璃)必须保持车身的原始颜色;

(5) 广告的设置和发布不得改变车辆的基本技术参数;

(6) 广告用语、汉语拼音和计量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文字应当规范、准确。

第十条车身广告的设计、制作不得粗糙,图片、颜色应当与车身协调。

第十一条人体广告应当清洁、安全、美观。广告期满未及时更换或者覆盖的,视为未经批准;如果图片严重损坏或脱落,应及时自行修复。否则,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责令该单位依法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暂停广告经营单位车身广告设置和发布。

第十二条未按照本规定确定的方式和位置设置车身广告的,由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强制拆除。

第十三条本市其他省市经营的车身广告参照本规定管理。

以上是北京汽车车身广告发布管理规定的全部内容。我希望它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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