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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不懂看

发布于 2022-09-08 11:52 阅读(

其实,每个城市的户外广告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比如株洲的户外广告是一样的,请跟随小编来看看株洲市设置的管理办法!

(1) 在国家机关、文化教育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建设控制区内(公益广告除外);

(2) 使用交通安全设施、电力设施、永久性测量标志、行道树或公共绿地;

(3) 使用建筑物玻璃幕墙、窗户玻璃(包括内外)或阳台破坏城市外观;

(4) 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和无障碍设施使用的;

(6) 妨碍生产或者居民正常经营,损害市容的;

第十四条户外商业广告经营者应当按照下列比例发布公益广告:

(1) 广播公共服务公告,每小时不少于15分钟;

(3) 单面公益广告的时间每年不得少于90天;

(4) 墙上公共服务广告的面积不得小于总面积的30%。

超过前款规定比例的公益广告,城市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合理补偿。

以申请方式申请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2) 证明主体资格的有效文件,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 户外广告全景电脑设计效果图、设置位置图、结构设计图和施工说明;

(4) 安装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或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

第二十六条设置临时性大型户外广告的,申请人应当在广告发布前五个工作日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2) 证明主体资格的有效文件,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以上是关于株洲市的介绍,看到这里我们应该对此有一个更清楚的了解,要想得到更多精彩,请注意找天狮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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