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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不懂的来看看

发布于 2025-10-17 15:15 阅读(

实际上每一座城市的户外广告,都是有自己独特的风格的,比如株洲的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也是如此,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株洲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吧!

一、株洲市不得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在国家机关、文化教育场所、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公益广告除外);

(二)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电力设施、永久性测量标志,行道树、公共绿地的;

(三)利用建筑物玻璃幕墙、窗户玻璃(含内外侧)、阳台,损害城市容貌的;

(四)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和无障碍设施使用的;

(五)危及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安全的;

(六)妨碍生产或者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七)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二、株洲市关于设置户外公益广告设施的规定

第十四条商业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按照以下比例发布公益广告:

(一)电子显示屏每小时播放公益广告时间不少于十五分钟;

(二)三面翻广告位至少提供一面发布公益广告;

(三)单面喷绘广告位每年发布公益广告时间不少于九十日;

(四)墙体围挡广告位发布公益广告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百分之三十。

发布公益广告时间或者面积超过前款规定比例的部分,由城市管理部门核实后依法给予合理补偿。

三、株洲市申请户外广告应提交的资料

通过申请方式办理大型户外广告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

(二)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证明主体资格的有效文件;

(三)户外广告全景电脑设计效果图、设置地点实景图、结构设计图及施工说明;

(四)设置户外广告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设施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六条设置临时大型户外广告的,申请人应当于活动举行前五个工作日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

(二)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证明主体资格的有效文件;

(三)举办活动的批准文件;

(四)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现场效果图;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以上就是关于株洲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的介绍了,看到这里大家对此应该有了更清晰地了解,获取更多精彩户外广告资讯,请关注找天识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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