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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一看便知

发布于 2024-10-11 14:49 阅读(

天长市,位于安徽省东部,南临长江,北枕淮河,东临高邮湖,西傍京沪铁路,也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区重要的配套加工业生产基地,想往天长市投放户外广告的朋友,请先了解天长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做到有备无患。

一、天长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园林绿化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居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或建筑物形象的;

(四)属于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保护区域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的;

(五)利用违法建筑、危房和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和设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的其他区域或设施的。

禁止设置下列形式的户外广告:

(一)利用建筑物顶部设置广告;

(二)高立柱广告、过街龙门架广告;

(三)在主要道路、重点地区采用手持等方式设置流动广告或散发广告传单。

二、天长市申请户外广告的材料

第十三条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向市城市管理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文件;

(三)户外广告设施规格、尺寸、材质,原貌和实景效果图,一式两份(A4纸);

(四)设置户外广告的场地、建(构)筑物、设施的所有权、使用权证明文件;

(五)与户外广告设施相适应的安全检测报告;

(六)逾期自行拆除承诺书;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天长市设置招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置招牌,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得影响规划审批的建筑间距;

(二)不得影响建筑采光、通风和消防等功能的正常使用;

(三)与建筑物的建筑风格相统一,与市容景观和周围环境相协调;

(四)按照规定配置夜景光源,不得影响相邻住户的生产生活;

(五)内容限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名称、字号、标识或经批准的规范化简称;

(六)禁止利用建筑物楼顶设置招牌(因特殊情况需在楼顶设非实体招牌的,必须经严格审批);

(七)禁止占用城市道路、绿化带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设置招牌;

(八)禁止在沿街建筑立面、橱窗内外通过直接书写、悬挂、粘贴等方式设置招牌;

(九)禁止设置伸出式、悬臂式招牌(因特殊情况设置的,必须经严格审批)。

(十)按照节能、环保、耐用的原则,鼓励采用新材料、新光源、新技术、新工艺制作招牌。

(十一)符合招牌设置技术规范要求。

以上就是关于天长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的部分介绍了,想往天长市投放户外广告的朋友最好熟读本文,感谢您对找天识广告,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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