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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表未标注高度广告招牌安装惹纠纷 此文看后便可一清二楚!

发布于 2024-09-02 18:45 阅读(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商铺要安装户外广告牌,都需要经过当地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审批才可安装。

但是,东城做生意的陈先生已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店铺的广告牌仍然迟迟不能装上去。

到底哪出了问题呢

陈先生在广东东莞东城红荔路经营灯饰生意已经11年了。

他打算在自己店铺外面安装一个崭新的广告牌,但是弄了一个多月,广告牌迟迟安装不上去。

陈先生:“隔壁的商户就不给我们装,当时我们已经安装好了,但就把我们的给拆了,他说那个地方是他们的。”

原来,起初陈先生的店铺是两个铺面,去年9月扩充成三个铺面,所以他打算在原来的广告牌的高度上,将广告牌拉长,广告牌就设置在自家三个店铺上方。

为此,陈先生向东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申请并获得通过。

但是隔壁的商铺负责人同时拥有陈先生店铺上方二楼的店铺,他认为,该申请审批表只标明了广告牌的长度和宽度,并没有标明离地面的高度,所以不予承认。

争议就是现在长是这么长,宽有1米,那到底距离地面有多高呢,还是从楼顶算下来呢,还是从地下算呢,争议就是在这里。

为了阻止陈先生安装广告牌,该商铺的负责人还在陈先生计划安装广告牌的位置拉起了广告横幅,试图阻止广告牌安装。

东城综合执法人员表示:既然(陈先生)有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已审批给他了,这事我们就管不了,有问题你们两个,最好就互相协商,但是那个横幅是没有审批的,这个我说了,尽快拆掉它。”

随后,该情况反映给店铺所在的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会积极配合双方解决该起纠纷。

花园新村社区工作人员:“我们先跟东城花园新村城市执法,去了解情况,搞清楚问题在哪,再找两家商户过来,能够协调成功的,就最好了。”

正所谓“和气生财”,大家都是朝见晚见的街坊,有什么问题最好大家坐下来把它谈妥。

希望花园新村社区也能够发挥“和事佬”的作用,把这场纠纷和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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