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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阅后心中有数

发布于 2024-08-29 20:38 阅读(

广西的玉林市区位优势明显,玉林市自古有“岭南都会”美誉,是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往玉林市投放户外广告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今天找广小编带大家速看玉林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阅后心中有数。

一、玉林市户外广告范围定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包括:

(一)利用公共或者自有场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空间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招牌、橱窗、实物模型、条幅、气球、招贴等广告。

(二)利用车、船等交通工具,各种水上漂浮物、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

(三)利用各类展览会、订货会、交易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以及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悬挂、绘制、散发、馈赠、邮寄、张贴的广告。

(四)利用其它户外媒体设置的广告。

二、玉林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情形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人民生活,影响道路畅通、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有代表性近代建筑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五)利用电力杆、电讯杆、路灯杆的;

(六)利用违章建筑、危房及其它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和设施的;

(七)有损路树、花坛、花带、绿地及影响绿化的;

(八)市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三、玉林市设置户外广告设施要求

第九条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制作和安装、设置,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广告牌距离10千伏高压导线净距不得小于米;

(二)广告牌距离低压导线或电话线净距不得小于米;

(三)广告牌外沿距离建(构)筑物的立面的不得超出米;

(四)设置在车行道上空的户外广告,其设施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米,设置在人行道上空的户外广告,其设施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米;

(五)市区内消防通道上空米以下,宽米以内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六)户外广告的设施用电,按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关于玉林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部分介绍了,不妨关注找天识广告,后期内容,了解更多的户外广告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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