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速看速知晓
发布于 2024-03-05 15:00 阅读()
北海市地处广西南端,是一个风景如画、美丽富饶的海滨城市,而且还是中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之一。北海市的户外广告的发展也是不错的,下面找广小编带大家来看看北海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速看速知晓。
一、北海市户外广告的定义范围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包括:
(一)常规广告:利用户外空间场所、道路、建(构)筑物外部设置的广告牌、路牌、标志标示牌(不含路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的道路标志标示)、招牌、张贴栏、公交站牌、霓虹灯广告牌、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
(二)车身广告:利用机动车外部设置(含绘制、张贴、放映)的移动式广告。
(三)临时广告: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布幅、实物模型、系留气球、充气物等发布的时间不超过7日的各类广告、张贴广告,以及建设期间在项目用地范围设置的宣传本开发项目的墙体广告等。
二、北海市不得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正常使用或者妨碍安全视距和车辆、行人通行的;
(二)机动车喷涂或安装户外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利用车身前后以及车窗玻璃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影响人民生活的;
(四)损害市容市貌、建筑形象,跨越城市道路、公路的;
(五)依附于行道树或利用城市绿化设施,影响绿化正常养护、绿化设施维修的;
(六)影响建(构)筑物本身的功能、影响相邻建(构)筑物通风采光或者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和设施安全的;在毗邻建筑物之间跨越式架设的;
(七)利用危险房屋、违章建筑或者其他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的;
(八)利用国家机关、文化教育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点及其建筑控制地带的;
(九)利用杆塔、架空线路、电缆、环网柜、配电变压器、分接箱等电力设施的;
(十)封堵门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设施或其他市政公用设施使用以及其他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十一)利用坡屋顶建筑物的顶部、建筑物消防登高面的;
(十二)燃气和通讯线路等安全距离以内的;
(十三)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其它区域或者载体的。
三、北海市禁止发布户外广告的设施
第三十三条 不得利用以下设施发布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街道地面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在公共张贴栏以外,擅自张贴布告、通告、墙报、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的;
(三)非法占用、拆除、遮盖或者损坏户外广告及其设施的;
(四)利用未经验收合格的户外广告设施的。
以上就是关于北海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部分介绍了,不妨关注找天识广告,后期内容,了解更多的户外广告资讯。
- 田小喵吖小红书...
¥552元
自营
- 林达浪小红书...
¥552元
自营
- 有妈妈育儿小红书...
¥552元
自营
- 魔都小贝小红书...
¥552元
自营
- 伍零又伍零小红书...
¥552元
自营
- 鱼挽挽小红书...
¥552元
自营
- 冰淇淋味面筋小红书...
¥552元
自营
- 奶油小红书...
¥552元
自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