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县大型户外广告牌审批流程
发布于 2022-12-07 23:25 阅读()
你知道吴川县的审批流程吗?跟着小编去理解一两个。
《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修订)第11条城市内的标语牌、展厅、橱窗等内容健康、外观美观,并定期维护、装饰或拆除。
大型设施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地方法规《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2002年7月3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日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一届常务委员会根据2010年12月11日第二次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呼和浩市部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a)2011年4月28日,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三届会议在2011年7月28日内修改了《关于修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根据2012年3月31日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3次会议的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呼和浩特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更正的决议)应按照第20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批准的地点、形式、规格、色调、材料和期限设置。
1、验收责任:公布依法应提交的材料,一次通知补充材料,并依法验收或拒绝验收(应告知拒绝验收的原因)。
2、审查责任: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查购销合同时,可以要求申请人出示购销许可证或备案证明,以检查其是否符合规定
对于营业执照和登记证(或设立批准文件),应检查许可证的生产范围、经营范围、有效期等内容。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验证。(1) 申请人是第一次申请
(3) 如果对所提供的申请材料有任何疑问,应进行现场核实。
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给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依法告知该决定(不给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4、服务职责:根据完成情况按要求制作和服务行政许可,建立申请人证书信息档案,并将信息公开。
5、岗位监督职责:加强岗位许可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1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市行政执法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和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文明执法,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未使用规定的行政执法文书和没收专用收据的;
(3)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公共利益因粗暴执法而受到损害的;
(7)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任意处罚当事人的;
(9) 不受理应当受理的投诉或者不调查处理应当调查处理的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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