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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滁州市设置户外广告的法律责任

发布于 2022-12-06 09:21 阅读(

云南州是合肥都市圈和南京都市圈的核心圈城市,连接南京和合肥两大省会,可以享受两大都市圈的便利性,因此云南州的地理位置是带动整个城市的关键。在滁州市,仔细观察滁州市禁止的情况和给滁州市设定法律责任、设定规定,不妨找一位天识广告的编辑。

第9条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居民,损害市容或者建筑物形象的

(四)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建筑控制地带的

(五)利用违法建设、危房和其他可能危害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的

(六)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的其他区域或者设施的。

第二十六条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和广告牌,影响市容的,市容局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拒绝拆除的,市容局组织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擅自设置者承担。其中擅自设置,影响市情的,可处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期满后未申请延期或延期但未经批准未及时拆除或者因停业、解散或注销而未及时拆除广告牌的,市容局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拒绝拆除的市容局组织可以强制拆除。

第二十八条户外广告及广告牌设施不符合设置技术规范、城市容貌标准,或者擅自改变户外广告及广告牌设施的规格、结构、色彩,以及户外广告及广告牌画面污损、字体缺损或照明显示不完整的,可以责令市容局限期整改或拆除。逾期拒绝整改或拒绝拆除的,由市容局组织强制拆除。

(一)户外广告的设置应符合设置要求,合理配置,有序设置。

(二)户外广告的设置应与建筑、街道、环境相协调,图案清晰,样式美观,形状完整,高度、色调与城市景观相统一。

(三)户外广告设置鼓励采用、新材料、新光源,体现时代特色和科技发展水平

(四)户外广告的制作、设置应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技术标准。不要粗制滥造。要真正健康,明白。任何形式都不能欺骗误解。户外广告使用字应当规范,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简化字和被淘汰的异体字。

以上介绍了滕州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况,大家对滕州市设置户外广告的法律责任,以及滕州市设置户外广告的规定也应该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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