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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一看就会知道

发布于 2022-11-18 15:14 阅读(

泰安市位于中国东部山东省中部,泰山脚下,有“五岳独秀”之称。了解泰安市的人都知道,它是一个正在缓慢崛起的现代旅游城市。一些朋友想去泰安市,下面小编会带你去看看设施和管理规定。

(1) 在公共或自有场所设置的广告设施上制作和张贴广告;

(2) 在城市建筑物和市政设施上安装和制作的广告,或霓虹灯、电子显示屏(屏幕)、灯箱、商店橱窗等形式的广告。;

(4) 在室外空间布置、悬挂或张贴的其他广告。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2) 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使用;

(3) 国家机关、文教遗址、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风景名胜区等建设控制区内。;

(5) 在建建筑物(包括裙楼)顶部和其他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和设施安全的位置;

(7) 公路用地和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

(9) 法律、法规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户外广告设施和标志牌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户外广告设施、招牌的专项、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符合市容标准;

(2) 适应城乡面貌和周围环境,考虑昼夜景观;

(3) 倡导环保和绿色,鼓励使用新技术和新材料;

(4) 不得损害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和整体效果,不得影响建(构)筑物照明、通风和消防功能的正常使用;

(5) 设施应按要求设置,并标明许可证号和设立单位。

以上是关于泰安户外广告设施和标志设置管理规定的部分介绍,相信本文能够回答您的问题,谢谢您对广告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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