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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速度见速度知

发布于 2022-09-23 06:11 阅读(

泉州位于中国东部,气候条件优越。它是福建省管辖的地级市,也是一个现代化的工业和贸易港口城市。泉州是联合国唯一公认的海上丝绸之路起点,被列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上试验区。想在泉州市的朋友,请提前了解泉州市设施设置管理规定!

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市容标准、环境卫生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

(1) 广告设施和设置应符合城市,适应周围环境,并考虑昼夜景观。

(2) 广告设施和标志中使用的文字、商标和设计应准确、规范。旧的、损坏的广告设施、标志应当及时更新和修复,过期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广告设施应当及时拆除。

(3) 广告应当张贴在指定地点,不得在沿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桥梁、树木上涂鸦、雕刻、张贴。

(4) 城市公共绿地周边设施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设置小型广告设施。

(5) 对外交通道路、车站周围的广告不宜过多,应设置大、中型广告设施。

(1) 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标志性建筑和优秀现代建筑;

(2) 风景名胜区及其控制区,风景名胜区建筑控制区;

(3) 使用交通安全设施或影响市政公共设施的使用;

(4) 妨碍生产、经营或者人民群众,危及人身安全或者破坏市容的;

(5) 利用违法建筑、危险房屋或者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

(8) 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禁止的载体和区域在本市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9) 影响河道防洪安全和水利设施正常使用的。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先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取得规划部门下达的指定规划意见后,按照管辖范围向市、区城市户外广告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应提交以下材料:

(4) 使用建(构)筑物设置设施的,应当提供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筑结构安全证明材料;

(8) 占用道路的,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9) 涉及行洪区和防洪堤管理范围的,应当提供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0) 涉及公路安全的,应当按照公路安全防护规定提供申请材料。

以上是关于泉州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定的部分介绍,想了解更多,不妨注意查找天狮广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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